全国各省市复查自考分数办法
自考分数公布后,会有部分考生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,那么就要开始复核查分,因为各地规定不一,特致电全国各省市自考办,收集整理各地的查分规定,方便大家查询。
自考网提醒广大考生,一般来讲,查询分数需要携带:准考证、考试通知单、身份证、(复印件)等,部分省市还要加收一部分费用。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地自考办。。
下面是我们收集的各地复查分方式,内容在不断添加整理中……我们正在尽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希望您密切关注自考网.
北京:
查卷由北京市自考办负责,不再进行重新阅卷,只对各小题分数重新相加,即只查核分,不查评分。注意:仅能对笔试课程查卷。计算机应用基础是软件自动评分,不能查卷。考生如需查卷请按规定的时间内(12月15——18日)到区县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,考生个人以及非工作人员不得查看试卷。查卷费用:10元/科次。
天津:
一、每次考试结束后,市自考办通过区、县自考办公布当次课程考试成绩。考生如果对自己的课程考试成绩有疑问,可以申请核查。
二、要求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学生,自当次课程考试成绩公布(以区、县自考办公布之日算起)之日起7日内,携带准考证、考试通知单、身份证向本人考籍所在区、县自考办提出申请,并填写“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申请表”(以下简称“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申请表”),同时,按每科次10元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。
三、考生申请核查课程考试成绩工作结束后5日内,区、县自考办将“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申请表”汇总后,会同市自考办对考生课程考试成绩进行核查。
四、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内容:
1.课程考试试卷中的考试题目是否漏评;
2.课程考试试卷的分数统计是否有错误;
3.登录课程考试试卷分数是否有遗漏和错误。
核查课程考试成绩不涉及考试题目答案评判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。
五、课程考试成绩核查结束后5日内,区、县自考办将核查结果告知考生。
核查课程考试成绩发现错误的,市考办予以更正,并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,同时,区、县自考办退还考生该科次复查考试成绩费。
上海:
华东师范大学自考办:12月7日—8日到主考学校自考办登记。
辽宁:
考生在每次考试公布成绩之日起三日内,凭准考证到所在市、区、(县市)招考办填写《辽宁省自学考试查卷登记表》,市、县(区)招考办在查卷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将查询结果通知考生本人。
新疆:
一个月之内带考试通知单和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查询成绩。
江苏:
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,可在成绩公地考布后一个月内到所在自考办查询。
福建:
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(缺考不通知),考分不公布。一律不查分、查卷。
安徽:
安徽省安庆考办工作人员:考生在成绩公布一周内带考试通知单携带准考证到自考报名点填写《复核查分申请表》进行复核查分。
江西:
江西赣州自考办工作人员:考生得悉成绩一周之内,携带自考准考证、考试通知单、到报名所在自考办填写《复核查分申请表》进行复核查分。
山东:
山东威海自考办招生科工作人员:拿到成绩后如认为分数有疑义,可自己写一份查分申请(包括姓名、准考证号、查分科目)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查分。(无时间限制)
河南:
河南省自考办工作人员:河南省自考不能复核查卷。
湖北:
湖北武昌区工作人员:湖北省自考不查分不查卷。
湖南:
湖南长沙自考办工作人员:考生得悉考试成绩后立即在报名自考办办理查分手续,须携带准考证,无须填写申请表。
广东:
04年10月份核实分数的考生要在05年1月15日之前,携带准考证到自考报名点填写《复核查分申请表》进行复核查分。
青海:
青海自考办工作人员:考试分数公布之后即可带分数到自考办查询,需要携带: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座位号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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